网上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2月14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傅辉雪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这是该院今年以来首件利用该调解平台调解的案件。
“陈律师,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见面,要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调解,谢谢你的支持和理解。请你先扫描微信推送给你们的二维码,在手机上下载‘当事人客户端’并登陆,然后,我们就可以开始调解了。”调解前,傅辉雪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解释,并教他们如何登录和使用调解平台。
调解过程中,傅辉雪法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通过视频详细询问和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分别和两方当事人进行视频沟通,对他们的分歧点进行协调,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法官助理吴桓熠向双方当事人推送了调解协议,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最后,利用“闪信+”送达系统进行了送达。整个调解过程在线进行录音录像并将视频资料存卷归档,取得了与双方到庭调解同样的效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张家界市中院要求全市法院法官对具备网上开庭条件的,一律采用网上方式开庭,多利用“云间互联网法庭”系统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办理案件,用信息技术实现时空开庭和调解的无缝对接,使纠纷的各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家享受优质司法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蔓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