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在温塘人民法庭举行“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揭牌仪式。仪式由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国胜主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向明菊,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孟俊,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付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云峰,茅岩河镇党委书记胡玉亮等领导出席仪式。
据悉,“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是经省高院批复同意设立的集中管辖张家界、常德、湘西自治州地区涉澧水流域水污染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涉澧水流琙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澧水流域有较大影响的不服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的专门法庭。
在挂牌仪式上,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云峰对各位领导、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永定区法院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职责担当,扎实做好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作用,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住澧水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向明菊,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孟俊,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付慰均要求,永定区人民法院要借助“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成立的有利条件,凝聚共识、协同推进,推动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为全区天更蓝、水更碧、空气更清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揭牌仪式结束后,永定区人民法院还召开了“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新闻发布会,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澧水环境资源法庭”将在张家界大鲵保护区挂牌设立“澧水大鲵司法保护基地”,在茅岩河、金鞭溪、宝峰湖、江垭等水资源重点保护区域设立“生态旅游司法服务站”,将环资法庭微信二维码名片、审判联系电话印在牌子上,方便诉讼、咨询。还将在澧水流域建立“绿水青山司法服务示范点”,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阳光澧水司法保护协会”,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