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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坚持开展法庭教育 彰显司法关怀
作者:张婷月  发布时间:2019-11-13 17:4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12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在庭审中,该院坚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 ”方针,引入“法庭教育”环节,控、辩、审三方以事实为依据,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爱心感化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国家、社会、法庭、公诉人、辩护人都没有抛弃你,法律对你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充分保护,你只有4个月就要成年了,成年意味着责任与担当,意味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你在接下来的服刑期间能够进行深刻反思,规划好未来的路,认真学习知识技能,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决不可以再违法犯罪,擢取不义之财……”该案审判长彭军结合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教育、青春期心理等多方面因素,分析了其犯罪成因和社会危害性,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庭审教育结束后,被告人当庭表示忏悔,称其已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和给家庭带来的伤痛,今后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坚决不碰触法律红线。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有真诚悔过之心,对犯罪事实能如实供述,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作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判决。

近年来,永定区法院坚持探索多样化未成年人法庭教育方式,将教育挽救工作贯穿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生理特点,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庭教育模式,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塑生活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已开展未成年人法庭教育7次,成功助力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