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9月2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向某犯受贿罪一案。慈利法院代院长屈平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县检察院检察长许朝晖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向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款项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慈利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院长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承办职务犯罪案件,并通过庭审直播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