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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执行法官巧执讨薪 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作者:吴林柳  发布时间:2019-09-18 14:39:48 打印 字号: | |

法官将执行款交给当事人

 

“谢谢你们,谢谢法官帮我们拿回我们的工资,谢谢,谢谢……” 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一幕发生在2019年9月16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从法官手里拿到了一年前的血汗钱20 000元。

2018年,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受被执行人曹某某聘请为杨某某建造房屋,并口头约定大工(内外墙粉刷等)260元每天,小工(搅拌水泥、挑水泥浆等),完工后立即支付工资。毛某某等三人完成工作内容后,被执行人曹某某与三人进行了结算,被执行人曹某某欠下工资20 000元。农民工毛某某三人多次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但被执行人曹某某一直未支付。2019年8月5日,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将被执行人曹某某诉至法院。经武陵源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毛某某等三人工资20000元,但被执行人曹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27日,毛某某等三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三案被执行人曹某某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曹某某报告现有财产情况及财产变动情况,但曹某某一直未上交财产报告令。法院传唤,也一直未到。2019年9月16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院长梅中才带队下乡来到被执行人曹某某家中了解情况。  

经过沟通,被执行人曹某某称自己不懂法律,不是拒绝报告财产,自己有事耽误了才没来法院接受传唤。随即,梅中才院长向被执行人曹某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被执行人曹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配合执行。当场一次性履行了三案的全部执行款,共计20 000元。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