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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力推纠纷庭外化解机制见成效
作者:向进 潘琴  发布时间:2019-08-26 17:43:18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移动公司已经跟我协商解决好了,现正在回程。你们法院实行的庭外化解纠纷机制效率高、效果好,几个小时就把我的问题解决了”。8月21日,来自长沙的陈某给永定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发来了感谢短信。原来,陈某多年前在张家界办理的一个手机号码近期被张家界移动公司停用并收回,理由是长期未使用。陈某认为自己的手机号码虽然长期未使用,但一直都正常缴费,并未出现欠费等情况,故多次找到张家界移动公司要求退回自己的手机号码并恢复原有的套餐话费,但一直未得到满意答复。8月21日,陈某来到永定区人民法院,要求起诉张家界移动公司。永定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陈某介绍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和各项优势,引导陈某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并积极与张家界移动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最终经过协调,纠纷圆满解决。

这是永定区人民法院推进非诉解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外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法官严重超负荷办案,稍有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如何将案件增量减下来,如何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规范、中立、有效的非诉解纷渠道解决?成为摆在永定区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去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解等非诉解纷方式具有的简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优势,让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发展到“百花齐放”,通过派驻法官到联系点、律师进驻法院开展法律志愿服务、聘请特邀调解员和邀请调解组织来法院参与调解等,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介绍,“以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简易纠纷,不但省去了审判中大量的程序性事项,还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助于弥补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2019年上半年,永定区人民法院立案诉前调解数已经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6%,其中63.5%以上的纠纷在立案前成功化解。

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经法官审查后认为适合速裁的,即刻开庭、开庭即判。速裁法官在诉前调解确认的案件事实基础上,迅速掌握争议焦点,减少庭审的重复劳动,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完善诉前调解平台,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打造非诉解纷、多元化解的诉前庭外纠纷化解平台,健全特邀调解组织和律师进驻制度,拓宽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力争让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诉前庭外,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司法改革的“红利”。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