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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残实施诈骗  永定区三人被判刑
作者:李思雨 王红英  发布时间:2019-08-16 11:54:05 打印 字号: | |

    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通过自残来实施敲诈的狠人你见过吗!8月14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三人合伙诈骗被告人某某、王某某、赵某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一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五千元。

    为了诈骗他人钱财,2018年10月25日至27日,余某某等三人驾车到汽车美容店声称要更换车膜,在汽车美容店工作人员检查时,诱导其打开车门,并在汽车美容店工作人员关闭车门时,王某某故意将事先被敲伤的手指放在车门关闭处,再以其手指被店员开关的车门夹断为借口实施诈骗。经法院审理查明,三人在铜仁市、保靖县、慈利县、永定区共实施诈骗四次,骗取钱财共计26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某、王某某、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诈骗分子为了骗取钱财“绞尽脑汁”,诈骗方法不断推陈出新,令人防不胜防。希望广大市民提高防骗意识,如果怀疑自己被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