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轻信“偏方”种罂粟  农妇犯罪被判刑
作者:刘颜  发布时间:2019-07-19 09:51:10 打印 字号: | |

712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年过五旬的被告人吴某某,因救女心切,轻信偏方,种植了1669株罂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对桑植县公安局扣押的罂粟原植物1669株,依法予以没收。

吴某某的女儿身患疾病,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她听闻罂粟可以治女儿的疾病,便在镇上赶集时向他人购买了疑似罂粟种子并种下。2019年4月23日,桑植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将被告人吴某某所种植的疑似罂粟植株铲除,经清点,共计1669株。经张家界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告人吴某某种植的疑似罂粟原植株检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成份。

桑植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认为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考虑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现在不少农村中老年人轻信罂粟能治病这一“偏方”,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在农村时有发生。然而,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种植罂粟无论出于什么用途,不论数量多少都涉嫌违法。《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植物数量达500株以上的将予以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