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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土地上的司法服务 助推脱贫攻坚“新战役”                  ——桑植县法院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综述
作者:熊毅 蒋晓莉  发布时间:2019-07-04 07:44:44 打印 字号: | |
  桑植县是贺龙元帅和廖汉生将军的故乡,是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也曾是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桑植是印染着红色印记的革命老区,也是武陵山片区里的国家级贫困县。桑植县人民法院,作为这片红色土地上维护社会稳定基石的司法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役,以专业服务贫困群众,用实力推进扶贫建设,为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提供了一份司法力量。

                 谋篇布局“吹号角”

  “使命呼唤担当”, 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吹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桑植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重大意义,要求全院干警要增强脱贫攻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脱贫攻坚嵌入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当中,形成全院脱贫攻坚“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桑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恩赐心系脱贫攻坚,情牵困难群众,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之中精心谋划扶贫工作布局,定期走访结对扶贫户、多次深入帮扶村调研、了解基本情况。院党组利用党组会、党总支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机会,组织研究室和各业务庭对司法保障扶贫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立足贫困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需求,针对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办理分类形成了具体意见;并提出了设立“绿色通道”、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实施司法救助、扶贫与党建相结合等具体措施。2017年6月,该院总结具体方案,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出台《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还成立了脱贫攻坚司法服务和保障领导小组,保障相关措施的切实落实。

                 专业审执勇“冲锋”

  审判执行是法院的本职业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法治手段契合精准扶贫,高质高效完成涉扶贫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是人民法院在这场扶贫战役中的重要任务。

  为此,桑植法院明确了具体思路:一是严惩涉贫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及法律的预防犯罪功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脱贫攻坚和征地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民生领域的犯罪,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职务犯罪,如洪家关乡扶贫办原主任贪污案,着力防止贫困户因受刑事犯罪导致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公正高效审理涉贫民商案件。妥善审理危房改造、异地安置及涉及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扶贫开发工程的各类合同纠纷。及时审结涉及贫困户侵权损害赔偿及“三农问题”等案件。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及“三留守”人员维权活动。三是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妥善审理涉及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农村土地流转、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认真把握扶贫政策和法律适用的关系,通过审判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行政机关存在的管理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各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四是强化执行保障力度。成立涉贫案件专项执行组,持续开展涉贫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优先采取执行措施。

  自《意见》出台以来,该院共审理涉扶贫刑事案件50件,民事案件119件,行政案件212件,发出司法建议3件。共受理涉贫执行案件135件,兑现执行款133.4万元。其中一行政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涉农维权十大案例”,扎实的业绩为当地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服务赢民心

  桑植法院,这里走出过“全国优秀法官”、“背篓法官”向恩林。涌现出了王卫阳、尹彩红、彭海波三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一直以来都是红色土地上桑植法院人不懈追求的信念。脱贫攻坚新战役中,桑植法院人继续传承“背篓法官”精神,将扶贫司法服务延伸至管辖区域的“最后一公里”。

  细化案件信息采集,在立案、开庭过程中对涉贫当事人实行精准识别、精准分类;加强巡回办案,将法庭搬到贫困村,将司法神经末梢延伸到最基层,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实施“互联网+司法便民”服务,提供网上立案,推行电子送达,微信开庭,最大限度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降低诉讼成本;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多渠道筹措救助资金,尽可能提高救助金额,规范和透明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申领、发放和使用;建立救助协作机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简化诉讼费减免缓程序,对贫困户当事人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在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的同时,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当事人,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贫困户系被执行人的,加大说服教育释法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双方关联人的工作;对贫困户的异地搬迁房、安置保障房、阳光房以及必须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决不采取查封、扣押、处分措施;对贫困户的保障性医疗、养老、教育、政策兜底扶贫资金禁止冻结、划拨,亦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力给贫困户留下喘息的空间,确保“两不愁、三保障”。

  自2017年来,该院共为34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5万元,对400余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累计160余万元,为200余名家庭困难的当事人联系了法律援助服务。细致贴心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一面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暖心法官的手里 。

              “两项帮扶”强保障

  “漂亮的村部修好了,村级公路硬化通畅了,养猪、养蜂产业让我们老百姓可以在家门口挣钱了……县法院来了我们村,村里大变了样……”谷罗山村一名黑猪养殖户由衷感叹道。

2015年6月桑植法院开始了新一轮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该院成立以院长为队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队,派驻4名骨干常驻2个贫困村,选派68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338户建档立卡户,因地制宜,精准制定扶贫计划和发展规划。在该院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下,贫困村立足山区实际,以“公司+村集体+贫困户”的模式建立了对虾养殖合作社、黑猪生态养殖基地、林下养鸡生态循环产业、蜜蜂专业合作社等多项产业,带动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分享红利。同时,该院还着力投入帮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帮扶村筹资180万元修建了孙家台大桥,投入110余万元用于村部服务平台建设,筹资40多万元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投入50万元完成硬化联组公路,投入14万元进行网络建设,还为帮扶村置办了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用品。

  精准扶贫也是一场变“输血”为“造血”的战役,该院高度重视“扶智”“扶志”工作,以此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让每一个贫困户都燃起主动追求富裕、幸福的念头和信心。为此,桑植法院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贫困大学生入学进行资助,对生态水稻、油茶种植、生态养鸡等产业进行“以奖代投”,同时,创新帮扶形式,以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知识竞答、文艺汇演等形式提升帮扶村群众文化素质,努力实现贫困村的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经过不懈努力,现已完成1个贫困村整体出列,285个建档立卡户脱贫。

环保司法振乡村

  桑植不仅是一片“红色的热土”,还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桑植是澧水发源地,是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所在地,是湖南省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区域之一。绿水青山——是该地脱贫摘帽、持续发展的根本。

  该院从“刑民行”全方位着力,深入开展环保审判执行司法工作,全力保障振兴乡村建设。严格执行刑法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破坏林业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大力支持环保部门环境资源执法行为,对合法的环保行政决定及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加强与涉环境资源职能部门的交流联系,加强司法指导工作力度,配合做好当地环保整改工作。注重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如引导纠纷进入人民调解疏导化解程序,既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环境民事权益,又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平复消化。

  近年来,该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共计46件,其中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法院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六案被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全市法院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环保司法,该院对本地的绿色发展政策起到了很好的宣示、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桑植县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建设。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的长征启示也是桑植这片红土地上一代代法院人的真实写照。脱贫攻坚新战役路上,桑植法院将卯足干劲,继续前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