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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结首起行政集中管辖案件
作者:何元芫 游庆  发布时间:2019-06-24 10:38:39 打印 字号: | |
  6月19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某诉桑植县公安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一案,这是该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来,公开开庭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郑某某诉称,2019年5月7日,原告没有当众辱骂他人,被告桑植县公安局据此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程序严重违法,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被告桑植县公安局辩称,原告郑某某有当众辱骂他人的行为,被告接到报警后对郑某某进行了询问,并通过询问证人、听取录音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将拟处罚结果告知原告后于5月12日依法对原告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桑植县公安局作为该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原告郑某某存在公然辱骂他人的行为,桑植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支持,遂当庭驳回原告郑某某的诉讼请求。

  自5月1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人员,成立行政审判团队,投入大量资金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已受理行政案件11件,审结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