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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打财断血”,加大对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力度
作者:裴伟  发布时间:2019-06-03 16:18:25 打印 字号: | |
  近期,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按照“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工作要求,对已审结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加大执行力度。

  2016年9月26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以邓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判决生效后,案涉罚金三万元,邓某未按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予以全部缴纳,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根据本院判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因该被执行人尚在监狱服刑,执行存在一定难度。执行中,执行局干警利用线下调查的机会,认真开展社区走访,加强与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派出所沟通协调,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宣传,向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开展对被执行人的帮教工作。

  2019年5月28日,该院得知被执行人父亲病危中,便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家属一同前往被执行人邓某服刑监狱做工作,其家属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主动缴纳全部罚金3万元。5月29日,该院和被执行人家属代表一同前往武陵监狱,了解情况,共同做被执行人工作,现被执行人情绪稳定,表现良好。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开辟“绿色通道”,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快移、快执、快结财产刑案件,确保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工作及时有效,坚决摧毁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经济基础。下一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