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人民法凉水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应关停水电站的债务纠纷。
被告桑植县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6年2月从原告陈某处借款50万元用于周转,并约定了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底,因该公司位于“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所以被政策性关停。陈某担心借款无法收回,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诉至凉水口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政府补偿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组织资金支付了该笔借款。
近年来,桑植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桑植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