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案件我院已受理立案,接下来会有行政庭法官与您联系有关案件开庭等事宜。”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慈利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状告被告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告龚某某递交《案件受理通知书》时说道。这是该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慈利县法院作为张家界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2个基层法院之一,管辖永定区、武陵源区以及张家界市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原告龚某某诉被告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补偿协议争议一案,过去应由永定区法院管辖,现由慈利县法院管辖,实施了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
目前,该院已在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大厅张贴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公告,同时该院正积极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减轻当事人异地诉讼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