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伍胜一行来到慈利法院,就该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及创建澧水法庭进行了调研。
自省高院开展“春雷行动”及“审判三湘行”专项行动以来,慈利法院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2件,其中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1件,主要涉及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矿业资源、林业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了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慈利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对涉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由院领导带头审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黄石水库、江垭水库网箱养鱼退网上岸工作。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巡回办案车等多种形式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引导干警和群众自觉学法。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组织干警在县城区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环境保护手册200余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
关于澧水法庭的建设,澧水河作为慈利县的母亲河,慈利人民对其有着深厚的情感,每个慈利人民都应义不容辞的担当起保护澧水河的责任。慈利法院也将积极发挥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工作,与政府、检察、公安、编办等各单位交流联系,建立沟通顺畅、协作默契的联动机制,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有效保护澧水河,促进绿色发展。同时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