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宣传氛围,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私藏枪支的违法行为。4月10日上午,永定区法院巡回办案车开进教字垭镇竹园坪村,在村部公开庭审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50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
2018年1月以来,被告人徐某多次持自制猎枪上山打猎,后经人举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当场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该院彭军院长还带领法官走进群众家中,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民调走访工作宣传释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