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桑植县十一学校初一年级55名学生来到桑植法院现场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庭审,零距离了解审判流程,接受法治熏陶。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在2018年10月份期间,多次在桑植县瑞塔铺镇区域内盗窃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823.88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熊某深深地低下了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表示以后定会痛改前非。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熊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熊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展示了法院审判的公平公正,参加旁听的学生表示,这次零距离接触刑事审判,能直观地看到法律的严肃性,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学生们认为,今后将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争当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