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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法院:三举措推进内设机构“瘦身提效”
作者:蒋晓莉  发布时间:2019-03-27 10:58:01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桑植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桑植县法院提请的内设机构改革后新任命的审委会委员,职务异动的庭长、副庭长进行了任免,新任人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标志着桑植县法院内设机构“瘦身提效”工程正式拉开序幕。

  此次改革将原来的19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各部门调整人员已于3月18日全部到位,新设机构开始全面运转。为平稳有序高效推进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本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方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排。

  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内在需要,是人民法院优化职能作用的组织保障。本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大意义,迅速成立内设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精心筹备,周密安排,力争不折不扣地将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按改革方案,本院内设机构将大为缩减,为使原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核减,我院积极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汇报沟通,探索内设机构精简后原有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职务职级及相关待遇保留问题,提前汇报筹备相关人员的任免工作,并积极邀请中院、人大、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等给予支持和现场工作指导,为确保改革工作稳妥顺利落实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改革合力。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桑植法院党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思想引领,充分利用全院大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学习各级改革工作文件精神,讨论改革工作方案,引领党员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员干警的大局意识,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为深入摸清干警思想动向,进一步征求改革工作意见,院长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与所有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普通干警代表谈话,及时发现、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动向,引导中层骨干正确处理岗位调整、身份转换的变化,强化党员干警对“先锋带头”作用的认识,引导传递改革正能量。通过细致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对部分干警可能存在的消极影响被降到最低,全院整体形成了拥护改革的合力。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激发集体智慧。

  此次改革直接涉及广大干警的身份转变、权力增减,关系切身利益,为防止机构改革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本院严明改革纪律,重申“六项纪律”和“二十个严禁”。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任内设机构负责人,本院确定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绩效考核为依据,实施内设机构负责人遴选上岗,全院干警参与测评打分。为响应干警建议选任年轻干警的征求意见,此次改革中,本院选拔任命的45岁以下内设机构负责人占4名,达到了一半数量。发动全院干警力量、让每个干警充分参与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定,这一做法,充分激发了本院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调动了全体干警的主人翁意识,营造了积极活泼、风清气正的改革工作氛围。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目前,桑植县法院正进一步就如何提高部门运行质效、强化办案团队建设、优化部门工作衔接等进行研究,为尽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机构改革优势、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