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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现场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作者:向进 王红英  发布时间:2019-03-27 10:49:12 打印 字号: | |
  • 巡回审判现场
  • 张贴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为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25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巡回办案车开进教字垭镇三军村,在三军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现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村民及驾驶员等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该案由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亲任审判长。

  2018年12月1日,被告人马某在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搭载黎某、高某等九人,从永定区尹家溪镇往教字垭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教字垭镇吴家院子组路段时发生侧翻,造成黎某当场死亡、其余人员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违法载人,致使酿成了1死9伤的严重后果。车祸发生后,马某虽然已取得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自己也在车祸中身受重伤。但法不容情,永定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马某的认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判处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 1万元。

  庭审结束后,永定区法院现场开展以案说法,从何为交通肇事罪、“好意同乘”有何法律风险、车辆保险到底有多重要等三个方面,现场宣讲交通肇事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及司乘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永定区法院还现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张贴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通过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鼓励村民勇于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共同打击黑恶犯罪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