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1、汤某某、王某2、周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一案。该案是中央巡视组、省扫黑办挂牌督办,并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重大涉恶案件,案件审理由该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与其他审判员及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其指派的其他检察员共4名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1、汤某某、王某2、周某某纠集在一起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涉嫌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具体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长达15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认证,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处理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不仅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而且依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通知了对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所属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参加旁听。此次案件审理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多措并举,有效营造出了扫黑除恶的法治氛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中才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带头部署、落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此次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力彰显了该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