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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找不足 聚焦不合格案件强整改
张家界市中院对评查不合格案件专题研究整改措施
作者:陶涛 卓翔  发布时间:2019-03-08 10:09:01 打印 字号: | |
  •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 会场
  3月7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主持召开不合格案件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整改,推动“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会上通报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2件案件情况。案件承办人分别对案件办理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原因进行了申辩。不合格案件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评查情况,深刻剖析了2件案件不合格的原因,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

  壮晓阳院长要求,要高度重视本次不合格案件的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整改要求,切实按照整改方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把案件整改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市法院法官要对照“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要求,以本次不合格案件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程序观念,严谨细致的对待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细节,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和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科学、管用、长效的不合格案件预防、纠错机制,切实强化对重点案件的质量评查,通过面对面讲评和交流,聚焦案件办理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案件承办人的综合素质,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