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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法院:建设工程账不明 法庭调解各方认
作者:周凌  发布时间:2019-03-01 16:31:48 打印 字号: | |
  2月28日,桑植法院陈家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获得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年被告陈某以被告株洲市某劳务公司的名义与被告中铁十一局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了“黔张常铁路”某桥的连续梁工程,被告陈某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任某某,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任某某给被告陈某交付了履约保证金。施工过程中被告陈某未能及时购进材料,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原告任某某垫付了部分材料款,后因各种原因,原告任某某不能继续施工,清场结算时,各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现原告任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垫付材料款。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经过几番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陈某给原告任某某支付各种款项共计7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陈家河法庭充分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的成功案例。自2019年农历春节后,陈家河法庭成功调解了6起案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