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第一党支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回头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武汉会议精神》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
会上,壮晓阳院长首先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其次,壮晓阳院长分析了全市法院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不足,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该项工作是刑事审判庭的任务,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覆盖面不大,不够深入,存在就案办案现象,缺乏通过办案发现倾向性问题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的观念。
壮晓阳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思想认识要更有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同时也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二是执法办案要更有力度。市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上报,对涉黑涉恶案件应做到快审快结。三是宣传发动要更有广度。法院各部门应确立扫黑除恶的宣传任务,充分利用庭审、接访,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对外宣传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是队伍建设要更有强度。要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全体干警应广泛开展“四谈”,即谈思想、谈根源、谈危害、谈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