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亮剑,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邬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起,被告人邬某某、李某、龚某某、刘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张家界市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影响,形成了以邬某某为首的恶势力。
庭审中,永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充分发表了公诉和辩护意见。被告人亲属、社会公众、媒体记者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庭审历时9个多小时,并将择期宣判。
据悉,这是2019年永定区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