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政府机关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至此生效判决所确定的20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兑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申请执行人杨某诉桑植县某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2018年3月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桑植县某局返还杨某出让款100万元及赔偿损失1120370.83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桑植县某局未自觉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指令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前述案件。
慈利县法院遂于同月12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12月10日,慈利县法院用足惩戒措施,将被执行人桑植县某局纳入失信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高,该院拟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执行法院的一再亮剑,促使被执行人于今年12月20日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慈利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对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涉政府机关的老赖,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照样列入黑名单,敢于亮剑,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进行限高,重拳惩治,坚决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