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对火灾的自防应变能力,12月13日下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新审判大楼内举行消防培训和火灾演练。全院干警职工150余人参加活动。
14时30分,市中院机关消防培训在十二楼会议室举行。此次培训邀请了市消防支队参谋吴杰为全院干警职工授课。培训紧紧围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如何做好防火工作、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家庭防火常识和火海逃生技能等重点,结合近几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用生动的语言和鲜明的事例进行讲解。屏幕上演示的一幕幕火灾场景令人触目惊心,使大家在接受教育的同时,领悟出了防范于未然的深刻道理。
16时15分,市中院审判大楼突然“失火”,滚滚浓烟从窗口涌出,警报响起。随着一声刺耳的警笛声,院机关全体干警职工纷纷用毛巾捂住鼻嘴,半蹲身体,迅速撤离大楼。消防应急小队迅速查清起火物、起火点、起火部位及受损情况,利用室内消火栓和移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火灾扑救。整个演练节奏紧凑、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
演练结束后,吴杰参谋又现场为大家讲解了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按照“提、拉、握、压、喷”等操作要领为大家演练,使全院干警职工了解掌握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接着全体干警职工逐个演练了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现场进行了灭火。
通过培训和演练,增强了市中院机关全体干警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消防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