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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陈劲兵  发布时间:2018-12-05 09:57: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21日,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巡察组组长刘三阳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杰胜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就如何做好迎接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主持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尚平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人员,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及区县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田杰胜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扫黑除恶主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市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刘三阳指出,一是要正确认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是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扩大破“网”毁“伞”成果的有益探索。二是要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的重点任务。市委巡察组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实际,紧盯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任务。市委决定对市法院党组开展专项巡察,是市委交给市委巡察组和市法院党组的共同任务,希望市法院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彭建民表示,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专项巡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安排部署,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巡察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壮晓阳要求,全市法院着力聚焦“四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组织保障力度,层层传达压力,进一步深入精准打击,从严从快审判涉黑恶案件,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实效。并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务必全力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加强巡察工作后勤保障;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务必正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边察边改,绝不允许打折扣、绝不允许拖延。

    据悉,市委巡察组在市法院巡察期间(11月21日—12月20日)分别设值班电话:17774498001,邮政信箱:张家界市第111号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主要受理反映市法院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