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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扫黑除恶案件
作者:刘颜  发布时间:2018-10-08 11:01:56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2018年9月29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军、张某韵、王某艳、王某新、黄某华、袁某兰涉嫌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一案。这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桑植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军、张某韵等6人为逼取高利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某军、张某韵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月利率提高到一角,采取威胁与恐吓的方法,胁迫张某荣、张甲、张乙将利息转为借款与购房款,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某军、张某韵等人采取威胁手段,名为把影视城一楼10号、30号及阁楼33号门面以商品房买卖形式为借款做抵押,实际上强行占有门面进行出租,涉嫌犯强迫交易罪。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该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悉,桑植法院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