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与他人合伙购买一台货车,但无资金购买车辆保险,遂与合伙人找到张某,张某向李某立字据借款13800元用于购买货车保险,此后,李某多次找到张某偿还借款,张某均以车辆保险的实际购买人即吴某某二人未付款为由拒付借款,李某于2018年5月诉至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经了解,该案中被执行人吴某某恰好是本院另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吴某某家庭情况困难,被告姚某某又欠其六千余元,因此无法偿还李某的借款。
了解情况后,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吴扬顺与行政庭庭长张桃益进行沟通,双方同时做工作,讲清楚利害关系,经过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姚某某当庭偿还吴某某欠款5800元,随后,吴某某付清了欠李某的6900元,一起民事执行连环案顺利结案。
“决胜执行难”战役进入攻坚时期,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形成了执行大格局,多部门联动配合,高效率结案,为解决执行难奋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