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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传达学习贯彻全省中级法院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
作者:陶涛  发布时间:2018-08-14 17:03:0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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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8月13日上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贯彻全省中级法院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省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主持中心组学习。各区县法院院长、在家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永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传达全省中级法院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壮晓阳院长组织大家学习省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并讲话。

  壮晓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市法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省中级法院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水平。

  壮晓阳要求,要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区县法院院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院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捍卫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要抓好重点宣传,切实增强新闻舆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好张家界法院故事,传递张家界法院声音,汇聚张家界法院正能量。要切实抓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意识形态工作与审批执行工作关系,做到“三同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具体化、全覆盖。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