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跨时9年的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邻里间多年的心结终于得到化解。
2009年12月9日中午,家住走马坪乡的彭某应本村刘某某、黎某某的邀请,驾车从桑植县小溪口接刘某某的女儿回家,途中发生意外,导致刘某某女儿死亡。事发后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刘某某、黎某某85273元。彭某在支付20000元后,拒不支付剩余赔偿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强制执行到21000元后,余下的44273元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申请执行人一度认为自己的权利已无期望得到实现,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在积极地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了解到被执行人彭某今年3月份回家建房,于是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彭某家中,从情、理、法角度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的调解下,邻里同坐一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愿意放弃部分标的,被执行人当场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双方就此握手言和,一起陈年积案就此了结。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桑植法院执行干警将坚决按照院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己任,抱着必胜的决心,以铁的纪律作风攻坚克难,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