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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拒不执行险被拘 耐心释法终赔偿
作者:王真旭 刘颜  发布时间:2018-07-25 15:47: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桑植法院通过耐心释法执结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为痛失爱子的申请人夫妇拿到了23万余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2016年12月15日申请人向某、田某的孩子出生,2017年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申请人田某与孩子的奶奶带着两月龄的孩子到被执行人某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首剂脊髓灰质炎疫苗,卫生院以口服、滴剂的接种方式为其接种疫苗。孩子在接种回家后产生了异常反应,并且持续到其死亡。经鉴定,孩子符合胸腺淋巴体质猝死特点,同时认为胸腺淋巴体质多见于婴幼儿及年轻人,具有该体质的患者,身体瘦小、体质羸弱、机体抵抗力显著下降、应激能力差,偶可由于激动、轻微疾病、小手术、疫苗接种等原因诱发猝死。

  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某镇卫生院、桑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带赔偿向某、田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6994.4元,扣减已支付的26500元,应支付赔偿款共计230494.4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原、被告均不服,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某镇卫生院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向某、田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镇卫生院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但两被执行人以责任划分不明确为由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某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王某经法院多次传唤不到法院说明情况,消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7月11日执行干警将王某拘传到法院。经桑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恩赐及副院长向进耐心的释法明理,告知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以及在决胜执行难战役中专项执行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抗拒执行的力度后,王某明白了自己作为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不主动履行法院裁判后果的严重性,最终答应在三日之内给付赔偿款,了结该案件。

  作为公职人员,本应做到诚信为本,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但近年来,有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方法、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阻挠法院执行。近期,桑植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积极开展打击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加大打击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力度,通过采取拘传、拘留、罚款、曝光等措施,执行到位标的1600万余元,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让申请执行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有获得感,切实保障申请人执行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