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一日之内成功化解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18件,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1年以来,农民工舒某等29人先后受包工头王某、刘某的聘用,在桑植县某酒业公司高桥工地从事建筑施工,后因惊梦酒业与施工承包人因工程资金支付发生争议,导致工程停止建设,农民工工资结算没有着落。2017年10月,桑植县人社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舒某等29位农民工的投诉后,查明王某、刘某系挂靠桑植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方,遂以桑植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定责任主体,对29位农民工的投诉分别作出行政处理,责令桑植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桑植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以责任主体是王某、刘某,认定拖欠的工资数额不准确为由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桑植县人社局的行政处理决定。本院于2018年6月26日受理后,由分管领导向进副院长亲自主导,于7月3日召开协调会议,通知相关案件当事人询问情况,查明事实,通过面对面,账对帐,分清实情,明确责任,最终于7月6日将这起时延7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一日了结。
2018年以来,桑植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坚持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优先审理涉民生案件,年初就快速审理了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199起,稳定了本区域的劳动用工市场,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审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