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和6月6日两天,张家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分别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智斌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安汇报张家界市中院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涉民生“骨头执行案”执行情况,请求政府解决部分救助资金,两位市长一致表示支持并同意法院的请求,并批示“刑事附带民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稳定问题”,同意由市财政局拨付60万元作为救助资金。
2015年以来,张家界市中院有刑事附带民事未执结“骨头执行案”14件,总涉案标的220万元。这14件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缓),他们中有的尚在监狱服刑,有的已被执行死刑,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这14件案件主要是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涉民生各项损害赔偿。对于这14件涉民生“骨头执行案”,壮晓阳院长专门坐阵督办,一件一件阅卷研究,要求执行人员努力做工作,一方面争取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的,要给予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司法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