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慈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先勇带领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春红等8名干警深入基层,顺利执结了申请执行人覃某、李某等与被执行人慈利县新城区管委会太坪居委会某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两案。
据悉,申请执行人覃某、李某等共两户分别起诉慈利县新城区管委会太坪居委会某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两案,慈利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太坪居委会某组分别支付两案原告承包地征收补偿费9800元、14700元。判决生效后,作为被执行人的村民小组未自觉履行。上列案件先后立案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案件的执行牵涉到群众的经济利益,稍有不慎会引发群体矛盾。基于此,周先勇院长来到村民小组,仔细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他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法院判案依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生效判决权威的重要性,充分做到了以案释法,为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鉴于村民小组没有履行能力,周先勇院长要求太坪居委会先行垫付执行款,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和当事人权益的兑现。该村委会主任王虹(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常委)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坚决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先行垫付了村民小组应履行的全部执行款。
今后,凡是涉行政机关或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执行案件,慈利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领导管理机关沟通、协调,尽快组织调度资金,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