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名农民工的诉讼代表人热泪盈眶的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非常感谢,这下心里终于踏实了,也总算没有辜负兄弟们的嘱托。”
2017年,来自四川省什邡市边远山区的十五名农民工受当地包工头陈某某的聘请来到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镇,为某文化体验有限公司装修,开工3个月后,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共计66000元,十五名农民工只好被迫停工。后十五名农民工多次找陈某某和公司协商,陈某某和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出具工资欠条,并承诺在2018年1月30日兑付。期满后,陈某某和公司仍拒绝支付拖欠工资。
2018年4月18日,十五名农民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将陈某某和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钟某某起诉至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要求陈某某和公司连带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66000元。由于十五名农民工现均在全国各地务工,无法每个人都参加庭审,于是选举了两名诉讼代表人。由于案件所涉民工较多,且数额较大,承办法官孟全富十分重视,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近四个小时艰苦细致的庭审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