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巡回办案车”开进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在该校2000多名师生面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
被告人吴某某,男,怀化市鹤城区人,曾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两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2017年3月刚刚刑满释放。被告人告人缪某某,男,怀化市鹤城区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2014年5月刑满释放。
2017年7月,被告人吴某某、缪某某假冒某酒店采购人员,以采购酒店用品为借口,在张家界市城区骗取做酒店用品生意的被害人覃某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覃某钱款共计15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缪某某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吴某某、缪某某都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营造法律宣传氛围,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功能。庭审结束后,永定区法院现场为该校师生发放了20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刑事审判庭庭长龚拥军以案说法,为在场的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在披露犯罪分子诈骗方法的同时,也让旁听师生更进一步了解了法律,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