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房屋补偿争议行政案件。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培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我市首例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房屋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决定定期宣判。
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中院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共同推动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职责。市中院壮晓阳院长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落实工作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达336件,出庭应诉率为53.84%。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此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视,开启了“民告官”不再“难见官”的新局面,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