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躲避执行被武陵源区法院司法拘留的卓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义务,被提前解除拘留。
覃某与卓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前来武陵源区法院进行调解,2017年3月2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卓某归还覃某借款本息56000元,但到期后卓某仍未履行调解协议。随后在案件执行中,卓某承诺分期还款,但其不仅未及时履行,还玩起了“躲猫猫”。
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财产调查、失信惩戒、执行悬赏等措施,迫使卓某到案接受处理,在被司法拘留后,卓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通过亲友筹集资金归还了部分借款,并将一辆奥迪汽车交由法院拍卖处理,诚心具结悔过后,法院对卓某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