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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者重拾久违的笑容
作者:苏芬勇  发布时间:2017-10-31 17:29: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在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高峰村进行了原告林某诉被告马某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巡回审判。

  2013年,林某在给马某提供劳务时受伤,现下身已致残,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时间性以及林某特殊身体状况,特在林某居住地开展巡回办案。

  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残疾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而展开,在调解之初,原告因致残一直郁郁寡欢,被告因年事已高加上身体多病,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原告提出四十几万的赔偿数额,而被告无力赔偿,一时陷入了僵局。李法官根据法定的赔偿标准、综合村支书的意见,提出了可行的赔偿数额范围,被告的儿子马某某也提出愿意和父亲马某一起来进行赔偿。经过几轮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长达几年的纠纷就此化解。矛盾的解决,当事人心中的石头落地了,林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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