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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强制腾让土地案件
作者:刘颜  发布时间:2017-10-26 08:29:11 打印 字号: | |
执行现场
  10月25日,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向双月、向新国、向玉珍位于官地坪小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范围之内土地上的附着物实行强制清除,将土地腾出交付申请人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桑国土资腾决字(2014)14号、16号、18号限期腾地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向双月、向新国、向玉珍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手续,腾让被征收土地。三个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未履行义务,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后县国土资源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桑植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并移送非诉执行局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大量协调工作,院长及分管领导均亲自带队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以补偿标准过低、要求安排宅基地或不同意征收等各种理由拒不腾让土地,于是该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顺利,彰显阳光司法,邀请了县人大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进入执行现场后,法警们首先对执行现场进行了清理,拉上警戒线,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劝离现场,围观群众撤离警戒线外,以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在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最终依法强制清理了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顺利完成该宗土地的腾让。

  此次执行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全院干警齐心协力,自始至终在依法有序中进行,并依法拘留妨碍执行人员2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