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错了,我真诚悔过。”王某某早早来到瑞塔铺法庭,连声向法官道歉,请求谅解,同时交上了认真写下的悔过书。
日前,瑞塔铺法庭两名工作人员在给被告周某某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其丈夫王某某因法制观念淡薄,情绪激动,一把抓起法律文书,当场撕毁。庭长卜忠明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到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讲明公然撕毁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后果。最后,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某主动来到法庭,承认自己的错误,认真做了检讨,同时也认识到自己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不仅是对审判机关权威的藐视,而且还触犯了法律,希望得到原谅。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撕毁法律文书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王某某能及时知错认错,瑞塔铺法庭决定对王某某从轻处罚,让其写下悔过书,以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