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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作者:梁婷  发布时间:2017-08-18 09:56:19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上午,桑植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成功将被执行人宋某甲侵占申请执行人宋某乙土地上的附着物清除,滕让了土地。此案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月17日,申请执行人宋某乙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宋某甲应对申请执行人宋某乙猪楼坎下菜地的土地使用权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桑植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并多次进行现场查看,与被执行人沟通、劝导、协调,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因此,执行局针对该情况,拟定具体的执行方案,于8月17日上午组织警力50余人,进行强制执行。在利福塔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仅用一个小时便将土地上的附着物清除,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整个执行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由县电视台全程跟踪录像,确保做到公开、公正。

  此次执行表明了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为今后我院执行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