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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成功调解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作者:李静  发布时间:2017-08-11 17:40: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桑植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袁某某诉被告邓某、郭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至此,袁某某与某食品公司长达十多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解决。

  据悉,袁某某与桑植县某食品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桑植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公司向袁某某支付工程款。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某食品公司停止营业,并于2016年6月1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作为公司股东的邓某和郭某某未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又因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故此,袁某某追偿工程款一直无果,期间原告袁某某多次赴省进京进行信访。后又于2017年4月17日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该公司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件受理后,经过庭审和多次组织调解,原告袁某某与被告邓某、郭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近几年,该院法官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廉洁执法、公正办案,文明司法”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一众好评,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