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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寻衅滋事 法院依法判决
慈利法院助力全域旅游建设
作者:吴祎琪 熊志红  发布时间:2017-08-07 11:14:34 打印 字号: | |
  张家界大峡谷及玻璃桥位于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系国家4A级旅游景区,对于慈利县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近日,杜某甲、黎某等四人在景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影响了景区的正常营业,破坏了张家界的城市形象,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9月19日16时,杜某某驾车经过大峡谷景区入口,看见景区工作人员正在查验旅游大巴车,便上前滋事,导致景区入口道路堵塞。后杜某甲等三被告人与同村部分村民陆续到场,讨论以继续堵路的形式逼迫政府解决景区商铺拍卖、双坪水库大坝权属、饮用水源污染等问题。9月20日至23日,该村部分群众聚集在景区入口处起哄闹事,阻拦旅游车辆和大量国内外旅游团队进入景区,致使游客怨声载道,损坏了张家界市旅游形象。在此期间,被告人杜某甲、杜某某、黎某利用微信以语音、文字的形式煽动群众在景区入口继续闹事,杜某乙还与他人拦截、围堵因交通事故出警后返回的警车与民警。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杜某甲、杜某某、黎某、杜某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杜某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此案的审理,维护了张家界大峡谷景区的公共安全,为慈利县全域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支持。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