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法庭办公室内,当事人谷某从办案法官手中领到执行款65000元后,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帮我儿俩及时解决了生活费”,说完泪水直流。
据悉,谷某的妻子张某于2017年4月25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芙蓉桥法庭受理该案后,深入被告住处了解案情,查实谷某身体残疾、张某远在山东及小孩尚且年幼的情况后,多次积极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小孩成年前抚养费65000元。结案后,因张某现居住于山东省,为尽早将执行款交到谷某手中,芙蓉桥法庭积极执行,多次给张某做思想工作,终于于6月29日全部执行到位。
芙蓉桥法庭一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案施策,真正做到知民情而解民忧。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司法为民措施:通过微博、QQ、微信等方式送达、开庭;组织干警入村送法,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50余次,并且不断扩大巡回审判范围,让“流动法庭”不仅设在农村田间地头,还将其扩展至各大中城市的街头巷尾,为出门务工人员排忧解难;每年在外地集中审理和执行结案2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