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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的幸福咱们呵护
——慈利法院民一庭温情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作者:涂玲芳 张瑾  发布时间:2017-06-26 08:39:41 打印 字号: | |
  “小朋友你知道幸福是什么意思吗?”

“我知道,幸福就是全家人在一起。”

“那你幸福吗?”

“我不幸福。”

这是一段发生在慈利法院民一庭张法官与九岁的小星姑娘之间的对话,小星的说话声有些怯怯但却十分清晰,每字每句都诉说到了在场所有人心里,那争得面红耳赤好似仇人的父母,突然间都不知如何是好,偌大的审判庭安静地只剩下一声又一声叹息。

原来,小星四岁时父母就闹离婚,当年经过一审判决和二审调解,父亲艾某与母亲邓某协议离婚,考虑到双方当时的经济条件,小星由父亲艾某直接抚养。然而艾某离婚后重新组建了家庭,且又生育了一个女儿。随着年岁的增长,小星愈加敏感,母亲邓某每每探望都能觉察到女儿的不开心,原本就十分不舍,现在更加不忍,于是邓某今年三月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庭审过程并不顺利,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母亲邓某主张小星随她生活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父亲艾某坚持小星一直以来吃穿不愁生活得很好,不宜改变成长环境,庭审一度剑拔弩张。举证质证阶段,原告邓某向法庭提交了一组小星的日记,内容难掩小星那与年龄不相符的忧愁。日记上娟秀的字迹拨动了庭审中每个人的心弦,与原、被告商量后,合议庭当即决定庭审结束后去学校了解小星的想法。法官亲自到学校接小星放学,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承办该案的张法官为人父母多年,跟小星的谈话让张法官坚定了做好调解的想法,接下来张法官几乎每天给被告艾某电话或当面做工作,法官像剥洋葱一样层层深入做思想疏导,今天说理,明天说情,后天再解除其顾虑……艾某固执,但也逐渐意识到爱子女不仅仅是保障其衣食无忧,更应呵护孩子心灵的健康成长,于是,历经两个星期,原、被告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小星艾某由原告邓某直接抚养。

事实上,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确,法官裁判起来得心应手,然而,任谁也不忍心仅用一纸冷冰冰的判决书一锤定音,法官心甘情愿花百倍的精力、千倍的耐心换取矛盾的暖心化解,只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只为最大限度地呵护孩子心中的幸福。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