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执行工作主要内容指南
作者:执行局李远淼 发布时间:2017-06-12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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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执行案件化解措施不力。据院审管办通报:截止到今年3月31日,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94件、其中执行案件121件,是其他业务庭室未结案件最多的庭室,桑植县法院未结执行案件达到了84件,永定区、慈利县法院未结执行案件也较多,需要通过这次司法巡查、落实责任,尽快使积案得到化解,同时防止出现新的积案。二、对“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贯彻落实重视不够、措施不多、方法不新。如“两清理一行动”专项活动是院长去年初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亲自部署的工作,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打响的第一枪,各地虽然开展了此项专项活动,但结果不尽人意,成效不明显,离上级法院要求和院党组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案款清理上,据统计2015年底全市滞留的8000万元执行款、到2016年底只发放50%,仍有一半继续滞留在执行专户上。如永定区仍有44笔执行案款既没有对上案号,也没有网上录入,因案款不能对号入座,致使滞留款一直不能发放给当事人;慈利县法院“姚卫红案件”经手的执行案款至今还未上报清理材料;桑植县法院2013年前的执行案款还没有清理清楚。在执行积案清理上,区县法院虽都彻底澄清了积案底数,但到目前为止仍有45件未执行结案。在“拒执罪行动”上,从立案到判决走完自诉程序的案件去年全市没有一件。执行宣传工作被动。今年以来,在法院系统、《张家界日报》等刊物、“数字法院网”上,执行信息越来越少,中院、基层法院执行局对执行信息采集、收集、发布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基层法院安排专人负责执行宣传工作的很少,上级法院下达的执行宣传任务,推一下,动一下,得过且过。三、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基本跟得上形势的只有中院,基层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的法院没有一家跟得上形势的。4个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施现在还不能满足与中院、省高院视频联网。永定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虽然建了还是一个“空壳”,不能实现上下级联网;武陵源区法院因办公大楼下在装修中,执行指挥中心还未建成。慈利县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还没有落实场地着手实施。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执行部门网络专业技术人员还没有引进,执行人员信息技术运用水平普遍不高。四、督查一批头痛、难处置的执行案件。有的执行案件存在着消极执行,象在永定区法院办案人员有意识的不作为。有一执行案件执行时间达一年以上,案件执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行为。要通过中院司法巡查彻底摸清如房地产、交通事故、刑附民等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一些大案、要案的数量、特点及处理措施。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及时预防执行部门不廉洁的行为。执行是人民法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腐败不洁行为的高发区,本次巡查要高度关注全市干警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