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法院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赡养法定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
申请执行人钟某某今年已八十多岁,生活在农村,年老体弱,无任何收入来源,膝下有六名子女。2014年6月14日,桑植法院依法判决韦某某等6名子女每人每年承担1101.5元的赡养费。判决生效后,除韦某某之外的其他5名子女都按期履行,因此2017年3月20日钟某某向桑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韦某某支付拒付两年共计2203元的赡养费。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与韦某某联系,希望他念及亲情,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中应履行的赡养义务。但韦某某拒不履行,尽管本案的执行标的不大,但是被执行人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与社会伦理背道而驰,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眼看老人的生活困难容不得半刻迟缓。2017年5月22日,执行人员将韦某某通知到法院对其耐心教育,但韦某某仍不履行。由于教育工作难以做通,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人员当即对其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次日,被执行人委托其妻交付了2203元赡养费,执行人员及时将案款交付申请执行人钟某某手中,老人流出了感激的眼泪。该案的成功执结,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