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男女不限),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人数1名。
2、岗位职责:担任开庭审理、调解、合议、执行、调查等记录工作;办理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手续;装订并移送案卷,接转案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有关业务庭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资待遇: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餐费,按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4、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熟练的电脑打字技术,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写作经验和文学功底,共产党员、法律专业的优先。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7:30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744-8283821。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当地住所地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由本院政治部进行审查。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
1、电脑速录技能测试(听打)。由组考部门随机播放一段材料的录音,考生将听到的内容录入电脑指定的软件中。
2、实际庭审记录测试。由考生模拟书记员的身份参与庭审,通过电脑将庭审活动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
3、计分:电脑速录技能测试由听打软件打分;实际庭审记录测试由考官打分。两项考试各占50分。
五、政审
考试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八、咨询电话:张家界市中级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744-8283821,15174449919。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