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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故意伤人入狱不赔偿 十七年老赖终被执行
作者:石巍 刘颜  发布时间:2017-04-07 16:40:35 打印 字号: | |
  因故意伤人入狱,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逃避责任,桑植县洪家关乡小河口村的被执行人关某十七年来始终逃避拒绝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

  1998年4月12日下午,关某在自家菜地里扯草时,与龚某发生争吵并厮打,后关某将龚某打成重伤。2000年3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以关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判决关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赔偿8032.33元。

  在此期间,关某仅履行赔偿款3050元,由于受害人龚某已于2004年4月死亡,由龚某继承人继续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关某赔偿款4982.33元。关某出狱后就下落不明,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局,本案进入了中止执行程序。

  2017年3月,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关某在城内经营冷饮店,经过查实,确定这家店铺正是被执行人关某经营,找到关某当即将其带至法院。经过耐心细致地说法,关某始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人员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对关某司法拘留15日,被执行人关某摄于法律威严,当场兑现了赔偿款,迟到了漫漫17年的赔偿款终于送到了申请人的手中。

  桑植法院在近一个月时间,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强制手段达10余人次,严厉打击了“老赖”们的非法行为和嚣张气焰,通过依法强制执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极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中办